沥青主要材料与性能

更新时间2019-09-20 10:35:57  点击次数:1007次

沥青

我国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规定:城镇道路路面层宜优先采用A级沥青(即能适用于各种等级、任何场合和层次)。不宜使用煤沥青。
其品种有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和液体石油沥青、乳化石油沥青等。各种沥青在使用时,应根据交通量、气候条件、施工方法、沥青面层类型、材料来源等情况选用。多层面层选用沥青时,一般上层宜用较稠的沥青,下层或连接层宜用较稀的沥青。乳化石油沥青根据凝固速度可分为快凝、中凝和慢凝三种,适用于沥青表面处治、沥青贯入式路面,常温沥青混合料面层以及透层、粘层与封层。
用于沥青混合料的沥青应具有下述性能:
(1)具有较大的稠度:表征粘结性大小,即一定温度条件下的稠度;
(2)具有较大的塑性:以“延度”表示,即在一定温度和外力作用下变形而不开裂的能力;
(3)具有足够的温度稳定性:即要求沥青对温度敏感度低,夏天不软,冬天不脆裂;
(4)具有较好的大气稳定性:抗热、抗光老化能力较强;
(5)具有较好的水稳性:抗水损害能力较强。

沥青混合料粗骨料

(1)粗骨料应洁净、干燥、表面粗糙;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有关规定。
(2)粗骨料与沥青有良好的粘附性,具有憎水性。
(3)用于城镇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表面层粗集料的压碎值不大于26%;吸水率不大于2.0%。
(4)粗骨料应具有良好的颗粒形状,接近立方体,多棱角,针片状含量不大于15%。

沥青混合料细骨料

(1)细骨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有关规定。
(2)细骨料应是中砂以上颗粒级配,含泥量小于3%~5%;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能。
(3)热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用量不宜超过骨料总量的20%,SMA、OGFC不宜使用天然砂。

沥青混合料填充砂

(1)填充砂应用石灰岩或石灰浆中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矿粉应干燥、洁净,细度达到要求。当采用水泥、石灰、粉煤灰作填充料时,其用量不宜超过矿料总量的2%。
(2)城镇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面层不宜用粉煤灰作填充料。
(3)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有关规定。

沥青混合料纤维稳定剂

(1)木质纤维技术要求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有关规定。
(2)不宜使用石棉纤维。
(3)纤维稳定剂应250℃高温条件下不变质。